信息来源:市住建局
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服务行为,维护房屋交易当事人知情权,根据群众建议和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我中心草拟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屋出售、出租发布《宣城市房屋状况说明书》的样式模板,广泛征求意见、修订完善后,供房屋交易当事人、经纪机构使用。
如有建议可在3月17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市场科,邮箱:2911043732@qq.com,联系电话:0563-3024756。
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
2023年3月7日
房屋状况说明书(出售出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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