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房地产经纪机构、二手房交易当事人:
近期外地人民法院对涉及二手房中介代理装修、销售的多起案件进行了判决,引发社会关注。为保护二手房买卖当事人权益,防范交易风险,特此提示:
1.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规定,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与受委托房屋的利害关系,不得隐瞒房屋的真实交易信息,不得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赚取差价。
2.售房人应警惕“代为装修包卖房”、“先精装后卖房”的诱惑,谨慎与经纪机构签订相关委托代理协议,防范自身权益受到损害。
3.购房人应向经纪机构、售房人详细了解所购房屋(装修)的真实情况,对不能确定的情形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,维护自身权益。
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
2022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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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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